问题 | 取保候审几天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是否能确定开庭审判的具体日期,这一点并未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予以规定。
相关问题主要受多重因素的影响,包括案情的复杂性、证据搜集工作的进展状况以及法院的审理排程等等。 一般而言,在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这段时期内,司法机构仍然会持续地对案件展开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理等各项工作。 若案件的事实脉络清晰明了且证据确凿充足,那么便有可能迅速地安排开庭审理; 反之,倘若案件的复杂程度较高,则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审查起诉的期限】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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