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还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可适情况主要涵盖在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执行并附加刑的情形之中;此外,对于可能将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较重刑罚,但采行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带来显而易见的社会危害性的案例同样适用此种调处方法。倘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处于羁押环节并且满足上述所列的取保候审要求,从理论角度来看他们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实现取保候审仍需视实际案件情节及法律法规,由相关法庭、检察院与公安部门做出裁定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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