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形下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条件者,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可获得取保候审待遇:1.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员;2.预计可能会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同时考虑到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的情况;3.若酗酒成瘾,患有严重疾病,失去自理能力,或是怀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罪犯,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也可避免对社会带来潜在威胁的情况下;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来继续推进案件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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