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取保候审到期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上海市,当执行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届满之际,这一时期通常是由公安部门、检察机关或审判机构负责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与评估。若经过细致的考量后发现已经无可避免要终止取保候审的执行,那么便应立即依法解除相应的强制措施。同时,已被施以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去履行义务,例如严格遵照例行报告制度、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地点居住等等,这些均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予以遵守,直到最终的判决结果出炉为止。若是有人违反了上述的规章制度,那么他们的取保候审资格很有可能会被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