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五年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取缔候审的适用条件主要包含有以下几种情况: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独立于主刑之外的附加刑进行处罚;以及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在实施取缔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威胁等情况。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这条法律条款并没有明确规定取缔候审的具体时限,因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否能够申请取缔候审,并非仅仅取决于时间因素,更重要的是要考虑到他们自身的具体情况以及案件的实际状况。假如一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满足了上述所提到的取缔候审的条件,即便已经过去了五年,只要他们依然符合取缔候审的要求,从理论上来讲,他们还是有权提出取缔候审的申请。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司法机关在审批取缔候审申请时,还会综合考虑案件的进展情况、证据的搜集情况、法律程序的执行情况等等诸多因素。因此,对于五年后是否仍能申请取缔候审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具体地分析每一起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个人情况,而不能简单地给出一个肯定或者否定的答案。如果他们符合相关条件,那么从理论上来说,他们是可以提出取缔候审申请的,但最终能否获得批准,则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来作出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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