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在检察院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程序在检察院的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要环节是,犯罪嫌疑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律师等必须向检察院提交书面的取保候审请求。接下来,检察院会对院方掌握的案卷资料进行详细审查,如果发现罪犯满足了取保候审的条件,例如符合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标准,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等情况,那么检察院就有权力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最后,当检察院做出取保候审的决定之后,他们将向公安机关发出取保候审决定书,并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犯罪嫌疑人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比如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也不能和特定的人员进行接触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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