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批捕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如下情形,检察机关有权批准实施逮捕措施:如对于已掌握充足确凿证据显示存在犯罪行为,且面临可能判处刑法规定的最高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即使是通过缴纳保证金的方式实施取保候审仍无法完全避免其社会危害性发生时,则应依法裁定予以批准逮捕;
再者,针对已有确凿证据证实存在犯罪事实,预计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刑期处罚的案件,或者已经掌握足够证据显示存在犯罪事实,面临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惩罚,同时曾有故意犯罪行为或是身份状况不明确的嫌疑人或被告,均应该依法裁决并批准执行逮捕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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