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可以去外地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被监管人员允许前去异地,但前提是必须事先获得相应执行机构的批准许可。
在此过程中,被监管人员还须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首先,未经执行机构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市、县区域;其次,在实际生活中,若个人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人信息有所变动时,需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给执行机构知晓;再次,在接到相关传唤时,务必按时到达应召地点;同时,禁止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进行合法有效的证言;此外,为了维护司法公正,杜绝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等不法行为的发生。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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