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自诉人诉讼权利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解答
律师解析:
自诉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有权直接向法院提出控诉;
2、有权申请撤回自诉或者自行和解。
但可能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利益的除外,如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诉转自诉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理由在于这些案件也侵犯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因此,自诉人自行和解以及撤诉的也受到限制;
3、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享有原告的举证权和辩论权;
5、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
6、有权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依法上诉;
自诉人在诉讼中要承担举证责任。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1条第二款规定:
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自诉人有出庭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和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的规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17: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