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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高铁征地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分类 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规定,东北地区旱地标准为每亩每公顷承包土地补偿53,000元人民币;
水田则是每亩每公顷补偿90,000元人民币不等;
而对于蔬菜种植田地而言,标准再提升至每亩每公顷补偿150,000元人民币。
同时,对于各类林地及其他农业用地的补偿费也是参照上述标准,即每亩每公顷平均补偿138,000元人民币。
除此之外,对于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区以及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也是基于同样的考量,即每亩每公顷补偿136,000元人民币。
与之相对应的是,对于未被开发利用的空旷地段、荒山、荒原、闲置土地、荒郊野外及特殊用途地等,其补偿标准也明朗在册,每亩每公顷为平均21,000元人民币。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农村居民的住宅拆迁,一定要遵守先支付款项后搬迁的原则,确保他们的生活条件能够得到改善;
同时要秉持"尊重农村居民意愿"的理念,采取重新分配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现金补偿等多种方式来进行公正且合理的补偿决策,并且需要对因拆迁所涉及的搬迁、暂时住宿等各项费用给予合理的补偿,以保证农村居民拥有房屋所有权和房地产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住宅的权益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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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1:3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