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需要遵循哪些程序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深入细致的调研核验。
当拆迁方收到征用土地许可的命令之后,他们会率先前往当地派出所及房管部门,仔细记录并详细记录征用地域范围之内的人口数及其房产状况,依照既定的表格逐项详尽记录,并且,拆迁方还会亲自走访并证实这些信息的准确性。 2.制定并发布征收决议。 为了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推动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于确实需要征用房屋的情形,市政府或者县区级政府应当依法做出相应的征收决议,以此来确保集体公共权益不受到损害。 3.公示征收通知。 在征收决议完成之后,拆迁管理相关部门会以公告或者其他适当的途径,向公众公开拆迁人、拆迁区域、拆迁期限等相关事项,同时亦负责做好房屋拆迁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相关政策法规。 4.实施房屋评估。 房屋拆迁任务安排给被拆迁人员,由被选择的评估机构负责对被拆迁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测量和评估,然后生成评估报告。 5.商议签署协议。 按公告上所约定的期限,双方应按照国家和所在地关于拆迁安置补偿事宜的相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共同协商,签署协议书。 这份协议书应包括补偿办法和金额、安置住房面积和地址、临时居住地的选择和时限,以及双方违反协议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6.实施房屋拆卸工作。 待被拆迁人迁出原住处后,拆迁方应当在预先批准的拆迁范围与期限内,有序地清理并拆除腾空的每一间房屋,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卫生,切实履行承诺,展现良好的企业形象。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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