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里拆迁需要哪些人签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国家相应的立法规范,必不可少地须与房屋征收部门展开协商并签署相关合同。
在这个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将与被征收人共同遵循本法规所明确的规定,针对诸如补偿方式、补偿金之数额及缴纳日期、用于实物调换之房屋的地理位置和规模、拆迁费用、临时性居住安排或周转性住房所需资金、因停产停工导致的经济损失、拆迁期限、过渡性的处理方式以及过渡期需持续时间等诸多方面进行细致入微的商议,最后双方达成共识后,分别签署补偿协议。 在此基础之上,任何一方如若未能严格按照补偿协议中所规定的责任义务予以履行,其行为都可能遭到来自对方的合法诉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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