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保险合同起诉地点在哪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处理保险合同纠纷时,其管辖法院通常为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此项安排源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明确规定,即因保险合同引发的诉讼纠纷,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也对相关问题作出了进一步阐释,指出若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且保险标的物为运输工具或运输过程中的货物,则可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以及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 而对于涉及人身保险合同纠纷的案件,则可由被保险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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