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不上保险如何赔偿金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需依照规定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倘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或未完成法定的社会保险手续办理,便可能侵犯到劳动者的诸多权益。针对此类情况,劳动者有权主动提出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若劳动者选择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用为由,主动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有义务对劳动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支付经济赔偿的具体标准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即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说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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