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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处罚撤销
分类 行政类-行政复议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行政处罚的撤销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首先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继而由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人所作之具体行政行为展开全面审查。
如若发现该等依据存在非法性,且行政复议机关具备相应职权范围内的处理手段,应于30日期限内依法妥善予以处理;
若行政复议机关不具有相应权限,则须在7日之内,依照法定程序移交至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遵照其意见做出相应处理。
在上述处理过程中,作为善意协调者的行政复议机构将暂时停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工作。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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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8:3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