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原告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一)证明起诉符合法定条件,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证明其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在一并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中,证明因受被诉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失的事实。 (四)其他应当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但是,不得为证明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调取被告作出行政行为时未收集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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