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保险合同纠纷多久可以结案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普通程序的规定,第一审法院在立案之日起应在六个月内完成案件审理并作出判决或裁定。若存在特殊情形,例如案件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等,经过该院院长的批准,案件审理期限可延长至十二个月;若仍须延期,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核批准后方可继续延长,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个月。相较之下,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即由一名审判员单独负责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出具终结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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