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和协商解除有什么区别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员工离职即员工主动向用人单位提出结束劳动合同之行为,该行动多由员工一方发起。
协商解除则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共识。 员工离职往往是由于其个人原因所做出的决策,而协商解除则可能涉及到双方在某些条件上的相互让步及协商。 从法律角度来看,员工离职一般不享有经济补偿,除非存在法定的特殊情况。 对于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而言,若系用人单位提出,则通常需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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