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若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时间跨度已经超过一整年,那么可以被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已经达成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
在此前提下,劳动者有权利向用人单位提出补签书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并且还可以进一步主张最多不超过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作为补偿。 此外,用人单位也不得擅自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否则将有可能被判定为违法解除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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