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被注销能否以原告名义起诉,企业注销后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一、公司被注销能否以原告名义起诉 公司注销登记后,公司终止,不再具有法人资格,产生民事纠纷的,不能以公司名义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企业注销后有哪些 不利法律后果 1、企业注销是根据工商局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或者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去工商局办理注销手续。 公司注销的话,需要进行清算手续,申报债权债务关系,注销后,资产可以由股东分配!但外部有遗漏的债务的话,这些资产还是需要返还支付债务的。 注销是企业的合法消亡流程,合法注销后,股东不承担责任,法人代表也可以去做其他企业的法人代表。 2、企业吊销是因为企业违反了工商局的管理规定,譬如说未参加年检,非法经营等情况而导致的行政处罚行为。 企业吊销的,不得在经营,并且没有经过清算的流程,其他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 企业吊销的,一般股东都是要在出资范围之内承担责任的,法人代表也在5年内,不能当其他企业的法人代表。 有些严重的,还要被限制出国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而公司注销后,公司终止,所以民事诉讼原告不能是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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