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期间费用怎么支付?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一、工伤认定期间费用怎么支付? 工伤认定期间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但对于已经符合出院条件,不出院的可以停止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二、申请劳动工伤鉴定的流程 1、首先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 2、填写一份工伤申请表,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疾病证明书。 (1)如果单位同意工伤就请法人在相关位置签字,盖单位公章。待社保工作人员调查后出工伤认定书。如认定为工伤,就可报销相关治疗费用。 (2)另外一种是单位不同意认定工伤,则由被申请单位提供不是工伤证据,社保机构会根据被申请单位提供证据认定是否是工伤。 (3)还有一种情况老板就是根本不认是他的工人,就要先请集有雇佣关系的相关材料,再提起劳动仲裁,根据仲裁结果再到社保相关机构做工伤认定。 3、认定工伤后应当评残疾等级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这是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 4、如果加工厂仍不赔偿,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请求,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裁决双方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入两审终审的诉讼程序。 5、计算赔偿数额时都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伤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全省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数额。 三、申请工伤鉴定有时间上的限制吗 1、《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如果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工伤职工不提出工伤认定,就相当于放弃权益。 4、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劳动部门领取)。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书(包括门诊病历、急诊病历、住院病历的复印件)。 5、劳动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工伤认定书》,并通知单位和职工或亲属。职工凭《工伤认定书》可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和享受工伤待遇。 工伤职工可以根据实际的受伤情况来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费用是需要根据实际的伤害情况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对有关费用的支付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如果存在诈骗等情况是需要追究有关法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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