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鉴定 |
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伤残等级一共有十个等级。每一个等级划分的标准就是职工受伤的严重程度。对于每一级伤残等级都对应有很多不同的情形,下面,小编为您介绍一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的内容。
一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12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级工伤或职业病; (1)极重度智能减退; (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4)四肢瘫肌力3极或三肢瘫肌力2级; (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10)小肠切除90%以上; (11)肝节除后原位肝移植; (12)双侧肾切除或孤立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一级工伤鉴定标准属于最严重的工伤情形,以上12中情形就是一级工伤的鉴定标准。职工在鉴定的时候,只要符合其中任意一项就可以确定属于一级伤残。关于一级伤残的赔偿标准的内容您需要了解的,可以咨询站获得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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