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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什么情况下遗嘱可以变更撤销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下列情况遗嘱可以变更撤销:

1.遗嘱人另立新的遗嘱,并且在新的遗嘱中明确声明撤销或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

2.遗嘱人前后立了几个遗嘱,并且前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

3.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中继承公证遗嘱,撤回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世时将遗嘱中的财产处分,比如出卖。另一种是重新立一份公证遗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证明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在什么情况下遗嘱可以变更撤销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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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4:3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