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能不能不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刑事案件能不能不起诉? 可以不起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会进行起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会进行起诉: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不起诉决定的程序是什么 1、特定案件的审批程序 省级以下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的,应当报请上一级检察院批准。 2、宣布与生效 公开宣布,立即生效。 3、送达 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及其诉讼代理人。 被不起诉人及其辩护人以及被不起诉人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 对被不起诉人和涉案财物的处理 1、对人 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执行机关解除; 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建议主管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处分。 2、对物 需要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书面通知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处理,参照高检规则规定办理。 不起诉的救济程序 1、被不起诉人 酌定不起诉可向原决定的检察院申诉。 2、被害人 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然后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直接起诉。 3、公安机关 向原决定机关复议,向上一级复核(也不批捕的救济程序一样)。 三、三类不起诉的区别是什么 1、法定不起诉 适用对象: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 无裁量权。 决定主体: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 不能再起诉 被害人可以申诉 被不起诉人不可以申诉 2、酌定不起诉 适用对象: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3、证据不足不起诉 适用对象:经过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刑事案件能不能不起诉,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已经给出明确解答,刑事类型的案件,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有可能是会被不起诉的。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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