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毁坏会计凭证的立案标准是如何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故意毁坏会计凭证的立案标准如下: (一)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规定,会计档案具体包括: (1)会计帐簿类,包括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以及其他会计帐簿; (2)财务报告类,包括月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以及其他财务报告: (3)其他类,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故意毁坏会记凭证罪中的会记凭证主要包括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以及其他会计凭证。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读者到进行法律咨询。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故意毁坏会计凭证的立案标准是如何的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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