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故意伤害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能够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如果法院已经对故意伤害罪都判刑了,那就不存在着取保候审的说法了,取保候审发生在案件的侦查阶段,能不能被取保候审不是看故意伤害行为给受害者造成的影响的,像是孕妇,就算造成受害者重伤的,对孕妇一般都是取保候审的。 对于故意伤害罪判几年轻伤能够取保候审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涉嫌故意伤害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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