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买卖发生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常见的安置房买卖纠纷,有卖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买房主体不合法或不合格、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等。 发生安置房买卖纠纷的时候,主要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这三个方式来解决: 1、协商解决,这对双方当事人来说最快捷也是最常用的方式; 2、调解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只有通过第三方来进行调解; 3、诉讼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与调解,都无法解决纠纷,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但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那么审理期限为三个月; 而如果是适用普通程序,则审理期限为六个月。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物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准。 所以安置房登记在谁名下的,谁享有房屋所有权,如果产权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确权。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安置房买卖发生纠纷应该如何处理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