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因管理之债是法定之债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 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特定的给付的法律关系。 按照债的设定及其内容是否允许当事人以自由意思决定,债可以分为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予以规定的债。 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决定。 法定之债主要包括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 意定之债主要包括合同之债。 具体而言,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并造成损失而产生的债; 不当得利之债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使他人财产受到损失而使自己获得利益而产生的债; 无因管理之债,是指没有法定和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的行为产生的债。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无因管理的情况下,产生管理费用的,管理人可以要求受益人支付。 如果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所以无因管理的受益人有可能要承担赔偿的。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民法典无因管理是不是承担赔偿责任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无因管理之债是法定之债吗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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