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不用公证可以办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无需进行公证便可顺利继承房产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
首先,若是继承者自行备齐所需相应的证明文件,如具备遗嘱文件的话即可依法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登记请求; 其次,若先前该房产涉及继承议题而引发相关诉讼并已被裁决至法院的情况下,持有法院的调解协议或者裁判文书也同样能为继承人进入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提供合法依据; 最后,若其他所有的继承人持相同意见,他们亦可从做好房产公证开始,其后依照相关流程完成房屋管理部门的登记手续。 继承房地产的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进行房产评估环节,由专门从事房产评估事务的公司依据所处地理位置、楼层结构和市场环境,对房产的价值做出合理公正的评估;其次,办理继承公证事项,继承人须携带房屋所有权人的离世证明以及袭承人名录等相关资料前往公证机构进行合法公证实务; 再次,进行房屋测量绘制,前往所在地的测绘部门对房地产面积进行精确测绘和转绘,随后获取测绘附件图纸;紧接着,继承人可将其产权证以及已然办妥的继承公证材料、测绘材料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按照相应要求详细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最后,在经过房地产工作人员对各项提交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认可无误后,将会告知继承人何时前往领取崭新且具有法定效力的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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