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苏省关于诈骗罪量刑的起点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江苏省关于诈骗罪量刑的起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江苏省执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六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二、诈骗案件中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三、诈骗罪量刑3年可以缓刑吗 诈骗罪判三年以下不一定能缓刑,缓刑的条件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四项条件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以上就是关于江苏省关于诈骗罪量刑的起点是什么的解答,从文章内容可以知道,通过欺诈隐瞒等相关的手段骗取他人的财产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此时将会按照诈骗罪对此判处有期徒刑,具体的是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来进行处罚的。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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