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不批捕后,能不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检察院不批捕后,能不能取保候审 能不能申请取保候审,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可能不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不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不能取保候审: (一)可能不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不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逮捕后能不能取保候审 逮捕之后正常情况下不能不能取保候审,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不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为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但是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下来情形的话,那么还是能不能取保候审的。 1.可能不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不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不宜羁押的,诸如因患病,生活不能不能自理的,能不能取保候审。 4.依法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5.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 6.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不能取保候审: (一)可能不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不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批捕之后犯罪嫌疑人可取保候审 批捕之后犯罪嫌疑人可取保候审,当犯罪嫌疑人满足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要求即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况时,能不能自己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不能取保候审: (一)可能不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不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检察院不批捕后,能不能取保候审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不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能不能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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