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全责保险不赔如何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对方全责保险不赔如何处理 在涉及到对方负有全部责任且未能支付赔偿金的情况下,受害人有权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申请,并依据法院所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来追讨赔偿款。倘若对方仍然拒绝支付,那么受害人便可寻求人民法院对此进行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对方全责保险理赔流程 在被判定由对方全责情况下的车险理赔处理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当交通事故不幸发生之后,我们需要立即采取行动,毫不犹豫地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 其次,在报案完成之后,由保险公司派遣相关从业人员赴现场进行察勘确认,以判断该事故是否属于我们购买的保险产品的承保范围之内;接着,倘若您的车辆损害程度较轻,保险公司的勘查员有可能会在现场即刻对其进行损失认定; 最后,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以便获得相应的赔偿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负有全部责任却未能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那么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事发所在地的司法机关提出相关的民事诉讼请求,并且通过法院审理所得出的民事判决书或者裁定书来要求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若被告仍坚持拒绝履行其义务,受害人便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确保赔偿款项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和落实,从而最大程度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责任方起到警示作用,使之认识到自身应当自觉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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