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证丢失一个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结婚证丢失一个后,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不幸的是,若您将结婚证书遗失了一本,且必须办理离婚手续的话,可以尝试以下几种办法来解决问题: 1.直接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方法仅适用于婚姻伴侣中有一方不慎遗失了结婚证书,同时又希望能够顺利办理离婚手续的情景。 在这种情形下,夫妻双方可直接前往当初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使用仍然完好无损的那本结婚证书来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2.首先前往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书,随后再次进行登记离婚操作。 3.倘若您一方的结婚证书已遗失,而另一半却未予以积极协助去补领结婚证书,那么在此种情况下,拥有结婚证书的一方可携带户口簿与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前往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开具婚姻关系证明文件,接下来便可据此有效证件向法庭提出诉讼请求以寻求离婚解决方案。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二、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关于结婚证遗失后能否办理离婚手续的问题,以下我们将进行详细论述: 首先,若夫妻仅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则可以凭借另一方的结婚证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 其次,在涉及夫妻双方都丢失了结婚证的情况下,基于严格的流程要求,婚姻登记机构可能会要求夫妻先开具婚姻注册证明,然后再进行离婚程序。在处理过程中,婚姻登记机构会妥善保存夫妻所作的相关说明文字,以备事后查询追溯之用; 最后,对于无法通过上述方法解决问题的夫妻,他们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构或是其任意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区进行申请补领手续。在此期间,婚姻登记机构需要对婚姻注册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如均符合申请条件,则会为申请人补发结婚证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当夫妻中任何一方遗失了结婚证书,而另一方又希望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进行处理:首先,未丧失结婚证书的一方可以直接携带完好无损的结婚证书前往原始登记机关或者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其次,当另一方无法获取完整结婚证书的情况下,可以先行向民政部门申请补发丢失的证书,然后再依照相关程序完成离婚登记;最后,如果对方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或者无法提供相关资料,拥有结婚证书的一方可以凭借其个人户口本以及身份证明文件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并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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