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已判决不还钱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民间借贷 |
解答 |
一、民间借贷已判决不还钱怎么办 (1)判决后逾期拒不支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立案后,给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3)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依法罚款拘留,同时冻结被执行人账户,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民间借贷已经还清了还被起诉 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债务人为暂时性经济困难导致无法按时偿还债务; 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可以向债权人申请分期付款的方式进行偿还。 而另一种情况则是指债务人的经济状况长期处于无力偿还债务状态,针对这类情况,仅能以债务人目前所拥有的个人资产作为偿还的依据,并且需要通过法院的审理和裁决,然后才能进入执行阶段。 换句话说,只要债务人有足够的个人财产可供执行,那么债权人便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最后,若仍无法满足债权人的要求,则需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强制偿还的判决。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1)判决后逾期拒不支付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立案后,给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3)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依法罚款拘留,同时冻结被执行人账户,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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