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如何认定饮酒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一、危险驾驶罪如何认定饮酒 在本罪行认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酒精含量基准指标有着明确的界定标准:饮酒量在每100毫升的血液内达到或超越20毫克至79毫克的酒精浓度者,均应归类为酒后驾车的范畴; 然而,如饮酒质量超出或者等同于每100毫升的血液里蕴含80毫克的酒精浓度,那么刑事责任便将升格为醉酒驾驶。因此可以明确地指出,每100毫升的血液样本中所含有的酒精含量,位于20毫克至79毫克之间时,可被视为酒后驾驶的行为界限;但是,当酒精含量达到并超过80毫克的时候,这就构成了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被开除了怎么办 当驾驶员因醉驾行为涉及危险驾驶罪时,依据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若被告人最终被判有罪,那么其公职身份也将被依法解除。 然而,如若涉案人员在酒后驾车过程中并未酿成严重交通事故,未能达到犯罪标准,那么此种情况下其公职就无需被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本罪行认定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酒精含量基准指标有着明确的界定标准:饮酒量在每100毫升的血液内达到或超越20毫克至79毫克的酒精浓度者,均应归类为酒后驾车的范畴; 然而,如饮酒质量超出或者等同于每100毫升的血液里蕴含80毫克的酒精浓度,那么刑事责任便将升格为醉酒驾驶。因此可以明确地指出,每100毫升的血液样本中所含有的酒精含量,位于20毫克至79毫克之间时,可被视为酒后驾驶的行为界限;但是,当酒精含量达到并超过80毫克的时候,这就构成了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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