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还要退赃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后还要退赃吗 在实施了保证金制度之后,若被查出仍有未曾上缴的非法所得或者违法物品,通常情况下都需要将这些赃款赃物尽数归还。 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退赃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情节,它能够反映出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所犯下的错误的认知程度以及其内心深处的悔过之情。 进行退赃,不仅可以有效地弥补由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损失,同时也能帮助恢复那些因犯罪而受到侵害的法律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在实施了保证金制度之后,若被查出仍有未曾上缴的非法所得或者违法物品,通常情况下都需要将这些赃款赃物尽数归还。 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退赃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情节,它能够反映出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所犯下的错误的认知程度以及其内心深处的悔过之情。 进行退赃,不仅可以有效地弥补由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损失,同时也能帮助恢复那些因犯罪而受到侵害的法律权益。 二、取保候审后在外地被发现了会怎样 所谓“取保候审”即是指侦查、公诉与审判部门在处理刑事案件的全过程中,对于尚未遭受到刑罚拘禁但已被追究正式刑事责任的嫌疑人,为了避免他们规避法律程序、逃避侦查、申诉以及审判工作,需施加具有相应约束力的法律强制手段,从而让他们主动提出合适的担保人员或者交纳一定数量的保障金,同时提供有其亲笔签字的保证书,以此来确保当事人能够随时到案接受审讯与讯问的一种刑事司法程序。 然而,若在取保候审期间不经公安机关的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地区,一旦被发现,将再次被采取羁押措施,因此我们强烈建议你不要轻易尝试这样的做法。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公安局让去问情况有几种 在解除羁押期间,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传唤,主要目的主要包括下列方面:首先,是为了审查核实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展开补充调查;其次,也是为了深入了解在押人员是否严格遵守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比如有没有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者县级行政区等现象的发生;此外,还可能因为案件的发展进程,向其传达相关的法律权利和义务,或者告知案件的阶段性处理结果。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时间规定,积极主动地配合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若违反此项规定,则可能面临着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进而转为更严苛的强制措施的风险。 因此,当您收到传唤通知时,务必要按照相关要求予以配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也有助于推动案件的顺利审理。 在实施了保证金制度之后,若被查出仍有未曾上缴的非法所得或者违法物品,通常情况下都需要将这些赃款赃物尽数归还。 在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退赃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情节,它能够反映出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所犯下的错误的认知程度以及其内心深处的悔过之情。 进行退赃,不仅可以有效地弥补由犯罪行为所带来的损失,同时也能帮助恢复那些因犯罪而受到侵害的法律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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