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保证人怎么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保证人怎么算 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享受取保候审权利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担任取保候审的保证人。 首先,这类人士应具有切实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即在与取保候审有关的事项中具备稳定的居所及经济来源,以确保其有足够的资源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保证人还需享有充分的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不受任何形式的限制。 此外,保证人还需与案件本身没有任何关联性,以便能够有效地对被保证人进行监督,确保他们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作为保证人,他们肩负着重大的责任,需要时刻关注被保证人是否存在或已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在发现此类情况时,立即向执行机关汇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遵守我国法律下,取保候审保证人需具备稳定居所、经济能力、政治权利无碍且自由未受限,且与案件无关联。保证人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被保人守规,一旦发现违规即报执行机关,责任重大。 二、取保候审期间还可以取保吗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进行取保候审制度: (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二)预计将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风险;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处于孕期或者已经分娩并且在哺乳阶段的女性,实施取保候审也不至于会造成社会风险; (四)因为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亟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具体取保候审的法律执行工作,应由公安机关进行负责。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间犯新罪该如何管辖法院执行 若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再度触犯新的刑法规范,一般会由涉嫌违反新法规的司法管辖区内的法院来承担相应的审理工作。依据现行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犯罪地”这一概念涵盖了犯罪行为实施的地点以及由此产生的刑事后果所波及的地域范围。倘若新的违法行为与前次已经立案调查的事例之间存在着某种联系,则该情况原则上可能交由最初负责受理此事例的法院统一管理。然而,通常而言,以涉嫌违法新案发地法院作为主导方来进行审理,才更符合实际。在此种情境下,已被警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们将会失去原有取保候审的资格,按照相关法规被正式逮捕。需要注意的是,前后两次涉嫌违法行为将会分别由警方展开独立的侦查工作,随后进入公诉阶段,最后由法院进行独立的审判裁决。对于新罪行的处理过程,并不会对原案的进展产生任何影响;同样,原案的处理也不会对新罪行的处置造成任何干扰,二者均应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进行。 在遵守我国法律下,取保候审保证人需具备稳定居所、经济能力、政治权利无碍且自由未受限,且与案件无关联。保证人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被保人守规,一旦发现违规即报执行机关,责任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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