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间的借条受法律保护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夫妻间的借条受法律保护吗 若当事人的约定尊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范及道德伦理等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便可判定其具有效力。 具体而言,对于婚内借条是否具有效力,需要依据如下几种不同的情况进行分析: 1.若仅存在一份借条而实际上并无实际产生的借款交易,则这并不属于合法与真实的借款行为,在此情境下,信用贷款的一方请求将无法获得法院的采纳与支持。 2.倘若夫妻间的借款源自家庭共有的资金且这些资金也被花费在家庭共同支出方面,那么所谓的“夫妻之间的借贷关系”就不具备实质意义上的含义。 3.相反,如若借款被用于借款方的个人事项处理,那么夫妻俩之间便形成了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依照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二人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各自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做出归属的协议决定,如此一来,婚内借款途径便是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真实意愿的表达,同时也是对财产归属的一种约定,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通常来说,婚内借条会被法院视为有效的证据予以采纳,除非有其它相反的证据出现。 出具借款合同一方的当事人应对存在相反情况承担举证责任,倘若不能成功提供有力的证据,便要承担因举证不足而带来的不良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夫妻间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 若夫妻之间达成借款协议,以夫妻共有财产向其中一方提供贷款以支持其进行个人商业运营或者其他私人事务的,则应被视为双方在共同决定和处置婚姻共有的财产。 这样的借款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当面临离婚情况时,可依据借款协议的具体条款进行结算处理。 然而,如涉及到夫妻之间的嬉闹行为或玩笑性质的借款协议及借据等,它们并不代表相关方的真实意愿,例如以家庭劳务报酬等名义签订的借款协议、借据等,更可能是夫妻之间的幽默方式而非实际的债权债务交易。 因此,对于这类借款协议应当被判定为无效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二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 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者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以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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