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立案不可撤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一、盗窃罪立案不可撤诉吗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涉及到犯罪行为的立案侦查工作,往往是由公安部门负责主导执行。一旦警方确定涉案人员触犯了相关罪名并正式立案调查,那么是否撤回诉讼请求,并不是仅仅根据受害者或者报警方的主观意愿就能决定的。退一步说,刑事案件中的检察机关拥有提起公诉的权力,而非受害者本人。若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调查后,认定存在犯罪事实,他们将会把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和起诉。最终,检察机关会依据案情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公诉。因此,即便受害者本人希望撤销诉讼,但案件仍然有可能按照既定程序继续推进下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二、盗窃罪共同犯罪金额怎么确定 在此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常常会提出疑问,为何有些参与者需以整个团伙的盗窃总额为基准进行判决和量刑,而另一些人仅被要求基于他们个人参与的数额进行论处?实际上,这样的问题涉及到了判决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之一——盗窃数额。 因此,共同被告们通常会为了如何正确计算各自的数额展开激烈的争论与辩论。 对此,在司法实践上已经逐渐建立了一套处理此类问题的特定原则和标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盗窃金额的确定方式。 详细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犯罪集团的首犯,即首要分子必须根据整个团伙所实施的盗窃总额接受相应的惩罚; 其次,对于共同犯罪活动中的主要罪犯,应该按照他们实际参与或主导的盗窃数额接受刑事责任的追究; 最后,如果是共同犯罪活动中的从犯,那么其量刑范围将依据其参与共同盗窃额大小来决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享受从轻、减轻乃至豁免于罪责的待遇。《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三、盗窃罪立案抓不到人怎么办 在涉及到盗窃罪的案情当中,尽管暂时未能找到当事人,警方通常并不会中止对此类事例的深入调查。他们将采取各类侦查措施,对涉嫌犯罪的人员进行全方位的背景调查,包括但不仅限于对这些人士的社会关系网,行踪走向,以及通讯记录等等进行深度挖掘与追踪。此外,为了能够尽快地将作案者绳之以法,警方也将会广发通缉令,在全国范围展开全方位的追捕行动。就受害者而言,应当尽全力配合警方的工作要求,提供任何可能有助于警方锁定和抓捕嫌疑人的线索。对于任何可能具有法律意义的证据材料,亦请随时向警方反映并提交。在犯罪嫌疑人尚未归案之际,事例的司法起诉期限并不会因此而失效。一旦抓获犯案者,必将依照严格的法律程序,对其进行刑事诉讼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我国犯罪侦查主要由公安负责。立案后,撤诉不仅凭受害者意愿。检察机关有公诉权。若公安认定犯罪事实,将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依据案情决定是否公诉,故受害者即使想撤诉,案件仍可能继续推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