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到法院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到法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个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之后,涉案部门会将案件在30天内移送至当地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案情的复杂程度不同,此期限有可能因为案件处理工作量等因素而有所延展。 至于审判程序所需时间的计算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08条明确规定,一般的情况下,审判机构应在接到审诉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审判工作,但最晚不得超过三个月。若遇案件疑难复杂或者被告人人数众多等特殊情形时,该机构可上报上级法院予以适当延长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刑事拘留可以撤销案件吗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已被确认为有罪并执行拘留措施后,如存在以下任一特殊情况,则可解除诉讼程序,即撤销案件: 首先,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较小,若不视为正式的犯罪行为,那么即可申请撤销案件; 其次,犯罪事件已逾越了本国法律规定的追诉有效期; 再次,依据特赦令的条款,被判刑者得以豁免刑罚; 第四种情形是,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只有告知其特定犯罪行为后才能进行诉讼,否则即应依法宣告撤诉处理; 再者,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也不再享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最后,如果发生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被表示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话,也可以据此申请撤销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刑事拘留律师可以去会见几次 对于在刑事拘留在押期间,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面的次数,并未有明确之法律规定加以限制。一般而言,律师可依据案情发展以及自身工作计划进行合理的决策,来决定会面的频率,以便深入了解事例信息,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在侦查阶段,为了能够及时跟踪事例的最新动态,掌握新的证据和情况,律师可能会频繁地与犯罪嫌疑人会面。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每次会面都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程序。会面的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的各项权利得到保障,例如向他们详细解释所涉及的罪行,了解事例的具体细节,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等等。总的来说,会面的次数将取决于事例的复杂性及其实际需求。 个人被刑拘后,涉案部门30天内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审查期限因案情复杂可能延长。审判机构应在接到审诉申请后两个月内完成审判,特殊情况可延长至三个月,复杂案件可上报上级法院延长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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