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是否有主从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开设赌场罪是否有主从犯 开设赌场罪在法律实践中存在着主犯与从犯之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尽管开设赌场这一行为本身就已然可能触犯刑事法律,然而这一条款却并未明晰划分各行为人在案件中所扮演的主犯或从犯角色。 在实际案件中,若有人主导、策划、指挥他人进行开设赌场活动,抑或是为其提供了至关重要的协助,例如提供场地、设备、资金等等,那么这些行为很有可能会被归类为主犯。 反之,对于那些积极参与开设赌场活动,但并不承担组织、策划职责的人员,他们则可能被判定为从犯。 至于究竟如何区分主犯与从犯,这需要依据案件的具体情节以及法院的最终判决来做出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是否有差异 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有一定差异。一般情况下,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通常包括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以上等情形。 但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如赌场的规模、获利金额、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在量刑幅度内进行适当调整。 总之,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并非固定不变,需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判断。 三、开设赌场罪中如何认定主从犯 在开设赌场罪中,认定主从犯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考量: 主犯通常是发起、组织、策划开设赌场活动的首要分子,其在赌场中起主导作用,掌控整个犯罪活动的进程和方向,对犯罪的实施和完成起着关键作用,获利较多。 从犯则是在主犯的组织、指挥下参与开设赌场的行为,其作用相对较小,可能只是负责一些辅助性工作,如看场、接送赌客等,从犯的获利也相对较少。 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各犯罪嫌疑人在开设赌场过程中的地位、作用、获利情况等因素来准确认定主从犯,以确保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法律的公正裁判。 在开设赌场罪的司法实践中,主犯与从犯的界定取决于个人在犯罪中的角色和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虽然该条未明确区分主犯与从犯,但在实际案件中,主导策划和提供关键支持的行为人往往被视为主犯,而仅积极参与但不担任组织策划职责的人员可能被判为从犯。确切区分需结合案件细节和法院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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