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行复核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复核申请的流程具体如下所示:
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相关文书送达后的次日开始计算,至第三日止,您有权利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形式的复核申请; 接到您的书面复核申请后,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在次日起算,至第五日结束前,做出是否受理该申请的决定。 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计起,必须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相关问题的审核工作,并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复核结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