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时我能提出哪些赔偿要求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若责任方乃对方当事人,其可主张之补偿项目主要涵盖以下几类:
第一,医疗救治费用及复健所需相关开支如护理服务等; 第二,因旅行而产生的交通费用以及通过饮食改善营养状况的费用; 第三,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所享有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用等用于治疗与康复的合理花费; 第四,因工作变动所导致的收入损失,即误工费; 第五,若导致受害者身体伤残,则需支付辅助器械购置费用及相应的伤残赔偿款项; 第六,倘若致人死亡,则需承担丧葬费用并赔偿的死亡赔偿金额度; 最后,当受害者遭受严重精神创伤时,可依法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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