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方骑电瓶车去医院,在医院丢了电瓶车,由谁‰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对于遭受损失的电动自行车赔偿事宜,通常是以车辆的实际购置价格为准,前提条件当然是电动自行车能够被寻获。
若无法找到,则可对受影响电动自行车的市值进行专业评估,得到的结果将成为肇事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 如若这起交通意外还造成了当事人的人身伤害,那么除以上赔偿之外,还应参照相关规定同时给予费用补偿,其中涉及到的费用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以及误工费用。 具体来看,医疗费系指受害人因治疗交通事故导致的伤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而误工费,则主要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期长短及个人任职收入情况进行合理设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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