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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右转被电动车撞了车尾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机动车辆向右转时,不幸遭遇电动车碰撞事件,通常情况下,机动车辆需要承担主要责任。
首先,关于右转车辆撞击直行车辆尾部的责任划分问题,通常情况下,右转车辆需负担全部责任。这是因为在道路运输过程中,直行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利,因此左转或右转的车辆都应该给予其让行。这也可以解释为,倘若直行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没有任何违规行为,那么转弯车辆就应负责让行。如果对方未按照规定的标线行驶,比如当机动车正欲向右转弯而直行车辆却占用非机动车道硬性通过时,直行车辆将需要负担全部责任。正如所言,如果右转车辆在转弯过程中被直行车辆撞击,右转车辆则需承担全部责任;
如若右转车辆已经成功完成转弯并调整好车身姿态后再次遭遇对方撞击,那么直行车辆将会负起全部责任。
其次,对于双向道路上右转车辆间发生碰撞的情况,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右侧转弯车辆承担全部责任。之所以这样认定,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直行车辆依然享有优先通行权,所以转弯车辆必须对其进行让行。从准则上来讲,我们可以理解为,在道路正常通行期间,当直行车辆无任何违规行为行驶时,转弯车辆应当负有让行的义务。
再者,如果其中一方因违规导致事故发生,那么由于自身的过错,应承担所有的责任,而与事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那一方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最后,关于直行车辆和右转车辆发生碰撞的责任划分问题,无论是在绿灯亮起、黄灯闪烁还是红灯亮起的情况下,右侧转弯的车辆都不得阻碍正在被绿灯放行的直行车辆以及行人的通行。可见,在直行车辆和右转车辆同时受到交通信号灯调控的情况下,直行车辆依旧享有优先通行权。假设直行车辆并未出现诸如超过限速、触犯交通信号灯等过失行为,那么右侧转弯的车辆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具体的责任界定,将依据交通事故中各方的过失严重程度来进行决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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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4: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