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汽车和电动车一人一半责任怎么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辆发生碰撞事故时,责任应平均分配。在处理此类事故时,首先应当使用机动车方所投保的交强险额度来给予赔偿,同时,责任超出额度部分则需要由双方按照各自的事故责任比例进行分配。对于电动自行车的损坏,机动车的交强险最高限额为2,000元,超过此数额,双方需各负担一半。
然而,这也意味着,电动自行车的损失超过2,000元后,其修理费用将不再由机动车的交强险支付,而是由事故双方共同分担。 此外,若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在此类事故中受到了伤害,那么机动车的交强险还需负责支付其医疗费用累计至最高1.8万元人民币。同样地,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的情况,机动车交强险还需支付护理费、误工费以及交通费等费用。假如伤势严重导致了残疾,机动车的交强险还需支付残疾赔偿金。综合起来,机动车交强险在这类事故中的最高赔偿额可达20万元人民币。超出这个数字的部分,仍须由双方各占一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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