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款需要收回原收据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不是必须的。
律师解析:
不是必须的,但是需要对方开具收据。
收据,一般实际收到款项时填制使用,收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属于合法凭证。 一般来说,收据是由三部分组成: 标题,正文,落款。 每部分都有相应的要求和规定。 1.标题: 如果是买的专用收据,则不需要填写标题。 但是如果是临时的手写收据,需要在中间用大字写上“收据”字样。 2.正文: 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写清摘要,并标明钱物数量数目等情况。 但是不要出现歧义。 3.落款: 一般要求写上收款企业或个人的名称,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要加盖财务章。 购买的专用收据,则有专门的填写位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 诉讼时效是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而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 诉讼时效为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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