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合同签订完成后合同义务是咋的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委托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
1、委托人需要承担支付报酬、提供委托要求等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 2、受托人需要承担按约处理事务、亲自处理事务、报告委托处理结果等义务; 3、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四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第九百二十五条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第九百二十八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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