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人民法院购销合同履行地是否有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当事人已在此合同中明确书写了具体的履行地点,则该约定的履行地点便被视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反之,如双方并未在此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那么就可以将约定的交货所在地址作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予以确认。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以及安装调试地等各种阶段性环节,均不能够被视作是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