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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伙企业债务偿还时间规定有哪些
分类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处理合伙人企业所负担的债务问题上,首先需要用其全体财产作全额偿付。
若合伙企业无力清偿其已到履行期的债务,则各合伙人需承担起无限制且连带的赔偿责任。
关于偿还债务的具体时间,通常会受到债务约定履行期限或者债权人主张的影响。
若未明确约定履行期限,债权人可随时提出履行请求,不过在此之前,他们有义务给予对方足够的准备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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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8 10:48:15